比特币:北京东城法院:比特币“挖矿”属于风险投资活动,损失应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据搜狐网1月22日消息,近日,北京市东城法院经审理案件认为:比特币是一种通过特定计算机程序计算出来的虚拟货币,具有去中心化、总量有限、匿名性等特点,是一种结合开源软件工程模式、密码学原理和工作量证明机制的开源程序,参与者在执行特定算法成功后,有机会获得一定数量的比特币作为奖励,通过这种途径获得比特币的方法被称为“挖矿”。

北京:地方金融组织存重大风险 监管可临时约束并公告社会:9月23日上午,《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一审。条例草案提出,地方金融组织存在重大金融风险隐患或者可能引发突发性事件的,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将有权采取临时约束性措施,并向社会公告。(北京日报)[2020/9/23]

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挖矿”本质上属于追求虚拟商品收益的风险投资活动,投资者须自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从行为效力上看,“挖矿”活动电力能源消耗巨大,案涉685台“矿机”日均耗电量达57500余度,且生产交易环节威胁国家金融安全,社会稳定衍生风险突出,已经成为一种投机性工具,与《民法典》“绿色原则”精神相悖,属于行政法规禁止投资的淘汰类产业,违反公序良俗,应属无效合同;从责任负担上看,比特币“挖矿”活动中出现的政策风险、技术风险及由此引发的投资损失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因双方对合同无效均存在过错,故相关损失后果亦应由各方自担,故判决驳回原告勤某公司的诉讼请求。

北京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创新应用正式提供服务,包含区块链项目:北京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第二批11个创新应用均已通过复审并完成登记,将向用户正式提供服务。其中包括工商银行申请的“基于智能机器人的移动金融服务项目”、中国银行申请的“基于区块链的产业金融服务”、建设银行申请的“5G+智能银行”、北京银行申请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服务”、拉卡拉申请的“智能云小店服务”等。(财联社)[2020/8/7]

动态 | 北京利用区块链技术优化营商环境:金色财经报道,11月12日,北京市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北京市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政策,主要包括12大方面204项任务。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将加大基础工作推进力度,通过技术加制度的方式,解决改革中的共性和难点问题。比如,加大科技应用力度,充分利用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推动企业办事创业更加便捷高效。

记者了解到,区块链技术在北京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中,已经有所应用。比如,在海淀区探索利用区块链和人工智能技术办理不动产登记,实现户籍人口、营业执照、权籍测绘、司法判决等信息共享应用,试点实行“一证办理”和“智能秒批”。(新京报)[201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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