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C:举报拍黄瓜父子买人民币花束后投诉

一对父亲七月十一日在湖南株洲一花店里买了9999元的“人民币鲜花”后,第二天就向中国人民银行株洲中心支行提出了申诉,希望得到相应的惩罚。社会网络上的截图

《株洲日报》的一段录像显示,湖南一对父子在一间花店里买了价值9999元的“人民币鲜花”,次日,他们向中国央行株洲市区分行提出了申诉,希望能得到相应的惩罚。近日,地方政府说,要在维护市场的同时,也要在法律的约束下,对相关的花卉商店实行了“第一次违反”的处罚,并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花卉商店的监督检查和法律宣传。这个举动,得到了不少人的称赞。现在,有关部门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将该花卉商店下架。

美国SEC于12月12日向一名举报人提供超过2000万美元奖励:12月15日消息,据SEC官方网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于12月12日宣布向一名举报人提供超过 2000 万美元的奖励,该举报人提供的信息和协助为执法行动的成功做出了重大贡献。举报人提供了新信息,多次会见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并在整个调查过程中保持合作。 SEC 举报人办公室主任 Creola Kelly 表示,举报人可能会通过提供导致调查或检查开始或有意义地推进现有调查的信息来导致执法事件的成功。[2022/12/15 21:46:36]

两人先后在国内举报了400多件,“拍黄瓜”就是因为他们两个人的举报而引起了轰动,那时,很多企业都以为两个人是专业的打假人,指责“拍黄瓜”是“恶意投诉”,为了高额的赔偿。此次对“元之花”事件的控告,就其客观影响而言,对推动我国货币在社会上的正常运用起到了积极作用,至于二人控告的原因是什么,目前还不清楚。

美国加密货币税收执法机构正在考虑实施奖励举报人计划:金色财经消息,美国加密货币税收执法机构正在考虑实施奖励举报人计划,如果纳税人少报或未能从加密货币收入来源缴纳所得税,他们可能面临刑事和民事责任,虽然过去联邦法规未能达到这一目标,但合作机构的努力正在利用州立法来针对全国各地的不合规纳税人。为了进一步努力,其中一些计划正在考虑实施举报人计划,以增强他们识别和起诉涉及数字货币和NFT的逃税和欺诈的能力,美国当局可能很快会通过奖励提供有关虚报虚拟货币交易收入信息的个人来加强执法力度。(美通社)[2022/6/22 1:24:13]

从报导中可以得知,这位投诉者在五月份曾经向一家银行询问过“一元一朵花”的法律问题,在获得了确定的回答后,他说会去收集证据。显然,后续的购买,投诉行为都是在预谋之中,是“有备而来”的预谋。

贵阳市开通整治虚拟货币“挖矿”举报渠道:11月17日消息,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17日发布公告,2021年9月3日,国家发改委联合11个国家部委下发了《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283号),随后国家、省发改委相继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一步对虚拟货币“挖矿”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切实把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作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贵阳市将保持整治虚拟货币“挖矿”高压态势,开通整治举报渠道。范围如下:1.伪装成数据中心享受税收、土地、电价等方面优惠政策的虚拟货币“挖矿”企业;2.其他多种隐藏形式进行“挖矿”企业、网吧;3.为从事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提供场地租赁等服务的企业和个人;4.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电力供应,从事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企业。(贵阳市发改委官网)[2021/11/17 6:56:24]

该银行对投诉人的答复是权威的,准确的,“元之花”被怀疑是不合法的。中国的法律货币是中国的一种,它代表着一个国家的经济主权。《中国人民银行法》明确了“不得有意识地损害人民币的利益”;《人民币管理条例》明确指出:“一切组织和个人都要保护好自己的货币,不能破坏货币的使用,不能阻碍货币的使用。”

乌克兰一男子遭绑架,曾声称将举报自己曾就职的欺诈性加密投资公司:乌克兰当地媒体报道称,加密货币投资公司Bitsonar的前雇员Yaroslav Shtadchenko于周三晚间遭遇绑架。Bitsonar此前曾获得过数百万美元的投资,但在8月6日起突然无法访问,用户也已无法控制其资产。

Yaroslav的妻子称,在Yaroslav失踪之前,他曾向Bistonar首席执行官Marius Ziubka打过一个电话,表示他将向包括美国联邦调查局在内的不同国家的执法部门提出有关Bitsonar的投诉。周三,Bitsonar创始人的律师也曾回电Yaroslav,建议“和平解决冲突”。(CoinDesk)[2020/8/28]

由于纸币本身是平面的,将纸币做成一种图案,如果将纸币多次折起来,不仅会损害纸币的外观,而且还会对纸币产生损坏,降低纸币的使用寿命。既然是犯法的,那么政府应该按照法律的要求,给予他们相应的惩罚,让他们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这只是一种机械的法律执行方式。相对来说,地方政府做出的“首违免予处罚”,更符合法律精神,也更人性化。

在2021年7月15日实施的修正后行政处罚法有很多的优点,在这一修正后的行政处罚法当中,首违免罚是最大的一个亮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对于法律实施来说,惩罚并不是最终的目标,而是要对法律实施矫正,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法律。

这就要求在执行过程中要做到惩罚和教育并重,适当的严厉,适当的宽大处理。如果不综合考量犯罪主体与社会的主观与客观条件,一概从宽,不仅对犯罪主体有失公正,而且不能得到犯罪主体与社会大众的认可,而且很难取得预期的法律效果。“首违免罚”制度的本意是对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予以豁免,体现了法律的良知。

就“元宝鲜花”的事情来说,虽然是犯法的,但是因为是第一次犯法,而且没有引起什么严重的影响,所以是比较轻的。从客观的角度来看,花店的行为与其说是“有意冒犯”,不如说是不知道相关法律。

这也符合法律的本意,与以往的“首违免罚”案件一样,受到了广泛的欢迎,这也是因为,这次疫情过后,美国的经济开始复苏。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要为市场主体的恢复和发展营造一个比较轻松的氛围,这就是地方上所说的“保护市场主体与规范并行”。

其实,在执行的同时,法律本身也在不断地适应着社会的实际情况。7月12号,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对于“拍黄瓜”、“泡茶”等一些简易的生产、销售方式,以及设备、专用区域等,都做了相应的简化。

这明显是对“拍黄瓜”这一最近几年闹得沸沸扬扬的事情做出的正面反应,戴在有关操作者身上的“金箍”,也就这样被取了下来。

在实施了两年多的时间里,“首违免罚”已经起到了很好的执行作用,对市场主体进行了更好的保护,对经济的活力也有了更多的体现,这样的话,人们也就会从心底里愿意遵守这些法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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