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会议员吴杰庄:希望探讨沪港数字资产交易互联互通]8月4日消息,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吴杰庄(Johnny Ng)表示,虚拟资产只是香港发展 Web3.0 的第一步,Web3.0 也包括底层技术以及和实体经济的结合。如何将各个产业与 Web3.0 结合,改善我们的生产力,提高效率和效益,这是香港打造整个 Web3.0 生态系统的目标。其还表示,上海也有数字资产交易所,这些交易所未来与香港拿到牌照的虚拟资产交易所是否可以互联互通?我非常希望以后会有这些方面的探讨。
香港加密投资者希望恢复香港“加密货币中心”地位:金色财经报道,在大流行之前,香港是专门从事加密货币和NFT业务的公司的热门地点。然而,随着该市法规的变化,投资者被迫为他们的投资寻找另一个地方。这就是为什么他们中的许多人寻求更友好的加密货币地点,如迪拜和新加坡。
许多商业公司正期待着香港政府在加密货币业务方面能够为他们提供帮助。Token Bay Capital的Lucy Gazmararian指出,现在将城市重新定位为Web3的中心还为时不晚,但政府应该采取行动,这样投资者就不会偏离,长期在这里投资。(Tech Times)[2022/9/26 22:30:01]
动态 | 香港证监会立场书及虚拟资产期货合约警告要点一览:香港证监会官方刚刚发布《立场书:监管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和《有关虚拟资产期货合约警告》。以下为关注要点:
香港证监会立场书:
1.证监会将仅会向能够符合预期标准的虚拟资产平台批牌照。
2.即使在持牌平台上购买卖虚拟资产属于证券型代币,但只要该代币仅售予专业投资者(符合《证券及期货条例》中专业投资者定义),则不会受到香港投资要约认可程序和招股章程登记制度的规定限制。
3.部分平台可能决定不会在新的监管框架下向证监会申领牌照。平台可自由选择,只要能确保在其平台上买卖的虚拟资产并非《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证券”或“期货合约”即可。
4.证监会欢迎致力于并有能力遵守发牌准则和持续操守规定的平台营运者申领牌照。持牌平台亦将会被纳入证监会监管沙盒,在一段期间内接受密切及严谨的监管。
香港证监会虚拟资产期货合约警告:
1.虚拟资产期货合约具有虚拟资产价格极端波动、估值难度大、高度杠杆化风险增倍、产品复杂等风险;
2.运营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可能违法。在香港,任何交易平台或人士若未获得牌照或认可发售虚拟资产期货合约及提供交易服务,均可能违反《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或《条例》(第148章)。
3.迄今为止,未有任何人或平台获得证监会牌照和认可在香港交易虚拟资产期货合约。投资者需注意风险,任何在香港交易虚拟资产期货合约的平台均属违法经营。[2019/11/6]
动态 | 香港城市大学拟与新区合作建立青岛区块链研究院:据大众网消息,12月4日至7日,“2018香港山东周”在香港举行,在山东省和青岛市举办的招商推介活动上,青岛西海岸新区连续签约8个项目,其中包括香港城市大学青岛区块链研究院项目。香港城市大学拟与新区合作建立,依托各自优势资源,合作搭建区块链治理研究平台,专注于区块链技术在社会治理中的课题研究、人才培养和项目孵化,为政府在区块链领域提供专家智库,为新区培育新经济项目的人才和创新企业。[2018/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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