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国税厅正式宣布部分修定虚拟货币企业税规则]6月25日消息,日本国税厅近日发布了法令解释通告,修改了法人税的部分规则。其中,对于企业自己发行的加密资产(虚拟货币),如果满足条件,将从市值评估对象中排除。根据以往的法律,当企业持有虚拟货币时,期末时需缴纳资本利得税。该规则给企业造成负担,长期以来一直被认为阻碍了虚拟货币和区块链的创新。此次修改后,将正式放宽由本公司发行的虚拟货币的相关规则。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规则修改只针对“本公司发行”的虚拟货币,“其他公司发行”的虚拟货币仍需缴纳资本利得税。
日本国税厅发布对区块链游戏等NFT交易征税的指导方针,涵盖所得税、消费税等情况:1月16日消息,日本国税厅今日发布了有关NFT的税务上的一般处理文件,指南除了列举争对NFT征收所得税的案例外,也发布了征收消费税等情况的案例。因游戏内代币的取得和使用情况非常频繁,难以评估,因此将在年末统一进行计算。
指南指出,如果个人创建NFT并将其出售给第三方(一次分配),或者如果购买NFT的人将其转售给另一个人(二次分配),则利润是“所得税”,需缴纳税款。如果你把NFT免费送给熟人,赠送的一方可能不征税,但赠与的一方可能征税。某人制作NFT并通过市场销售给日本消费者从中获得报酬时,该NFT制作者将被征收消费税。另外,作为二次流通,将购入的NFT卖给他人时,如果是通过日本经营者进行对价出售的,则对该经营者征收消费税。
通过区块链游戏获得的报酬原则上被划分为“杂项收入”,是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但作为报酬获得的游戏内代币,如果只能在游戏内使用,则不被视为所得税征税对象。另外,对于此前不明确的“因不正当访问导致NFT被盗、消失的情况”等,也明确了税法上的原则性处理。但是,FAQ只是关于一般处理的回答,需要注意具体问题将具体对待,因此确定申报时的详细计算方法需要向专家和国税厅确认。(Coinpost)[2023/1/16 11:14:19]
声音 | 日本国税局:至少50人及30家公司在虚拟货币交易中漏报百亿日元税务情况:据朝日新闻消息,日本国税局指出,截至2019年3月的数年间,在与虚拟货币交易中,至少有50人及30家公司在确定申告程序中存在税务漏报情况,漏报总额约100亿日元。[2019/6/5]
动态 | 日本国税厅坚持法律上的定义 不改变有关虚拟货币税制的主张:据Cointelegraph日本站报道,日本国税厅14日在参议院财政金融委员会上表示,不会改变以往的“虚拟货币(加密资产)在税制上被分类为杂项收入”这一主张。针对于此,参议院议员(日本维新会)藤卷健史表示,上周日本央行总裁黑田东彦承认了虚拟货币未用于支付结算的实际情况,但国税厅依然严格地坚持它在法律上的定义。国税厅负责人表示,根据“资金结算法”,所谓的加密资产仍将像以前的虚拟货币一样被定义为一种财产价值,可以继续被未指明的人用于支付赔偿。[2019/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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