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一男子因在家改装电表偷电“挖矿”获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今日在其官方公众号上发布文章称,虚拟币“矿工”华某私自改装电表,以“多用少计数”的方式窃取电力,窃取电力价值总额在26050.46元以上,已构成盗窃罪。考虑到具有悔罪表现、补缴欠费及违约使用电费等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今年以来,我国对比特币“挖矿”和交易的监管逐渐趋严,多地全面清理关停以各种名义建设的比特币“挖矿”项目,比特币“挖矿”的热情有所下降。法院表示,利益面前,一些人不惜铤而走险,为降低“挖矿”成本而窃取国家电力资源。根据《供电营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窃电者不仅需要承担补缴电费、违约使用电费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可能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财联社)
江苏省通信管理局全面排查虚拟货币“挖矿”行为:金色财经报道,10月8日,江苏省通信管理局发文表示,江苏省通信管理局高度重视,全面排查我省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监测发现我省开展虚拟货币活动的矿池出口流量达136.77Mbps,参与“挖矿”的互联网IP地址总数4502个,消耗算力资源超10PH/s,耗能26万度/天。
以省内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较多的以太坊和比特币为例,“挖矿”较多的地市有苏州、徐州、南京。从IP地址归属和性质看,归属党政机关、高校、企业被入侵利用开展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占比约21%。
下一步,省通信管理局将持续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态势分析,并进一步联合各相关部门,形成“多维度、多层次”的处置体系,依法处置相关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配合做好违法虚拟货币交易的溯源与打击。(江苏省通信管理局官网)[2021/10/8 5:47:45]
声音 | 民建江苏省委员会代表华博雅:助推区块链技术在江苏省的发展应用:在江苏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委员大会上,民建江苏省委员会代表华博雅提出建议:我省应尽快布局,精准施策,助推区块链技术在江苏发展应用。建议:一是建设算法小镇,重视区块链基础研究和人才培育。二是全方位开放政务场景,利用区块链技术转变社会治理方式。三是在省属国企率先示范,推动区块链技术在龙头企业应用落地,并纳入国有企业负责人综合绩效考核,同时赋予足够的试错容错空间。四是鼓励我省制造业企业探索“区块链+工业互联网”的融通发展,对目前的奖补措施开展效益评估,定义并清理有名无实的互联网和区块链企业,停止或减少对这类企业的直接补贴,将鼓励政策的着力点转向实体制造企业,进行普惠性的“区块链+工业互联网”技改补贴,创造和扩大区块链在制造业的应用市场。(新华日报)[2020/1/17]
声音 | 江苏省司法厅:引入区块链等先进技术 推进精准法律援助:据江南时报消息,近日,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工作会议要求,打造智慧法务,推动全系统工作模式由经验管理型向智慧引领型转变。通过区块链技术的融合应用,解决信息共享交换的突出问题,实现“不见面办理公证”。参照公证做法,引入区块链等先进匹配的技术,提升部门数据交换的效率,推进精准法律援助。[2018/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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