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科技公司”的敛财术:柚子币公链现应用

漫画/高岳

□本报记者罗莎莎

□本报通讯员朱琳

一家专门从事软件研发的科技公司,面对竞争压力和资金困难时,想到的居然是利用区块链数字货币柚子币开设网络牟取暴利。近期,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局成功破获这起全国首例利用区块链合约技术开设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5名,查扣涉案虚拟币130余万个,价值人民币2600余万元。

柚子币公链现应用

数字认证:公司一直积极跟进数字货币相关技术的发展:金色财经报道,针对有投资者向数字认证提问,“随着数字人民币应用的广泛场景和越来越多的用户体验,请问目前为止公司是否有合作?在网络安全、用户识别、密码云等方面是否有参与机会?”数字认证表示,公司是领先的网络安全解决方案提供商,面向全国客户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网络安全产品、网络安全集成、网络安全服务。数字货币的应用将会为密码行业发展带来市场机会,公司一直积极跟进相关技术的发展,对数字货币相关的一些密码技术进行研究。(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2021/9/9 23:12:19]

2020年10月,建湖接到盐城市局网安支队移交线索称,在柚子币的公链上有一个叫“Biggame”的应用风靡币圈,交易量长期高居柚子币公链日交易额榜首。收到该线索后,建湖立即成立工作专班,集合网安、刑侦、技侦等精干警力。

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与滴滴达成战略合作 探索数字货币智慧出行场景应用:7月8日消息,日前,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与滴滴出行正式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共同研究探索数字人民币在智慧出行领域的场景创新和应用。双方期望通过建立合作关系,促进数字人民币在多元化出行场景中的平台生态建设。(北京商报)[2020/7/8]

在初查过程中,专班民警通过对多达2700余万条的交易数据进行分析,梳理出了该各款游戏用于下注、开奖、派奖的26个合约地址,

并从中发现大量盈利资金流向4个可疑账户。通过对平台整体资金进行“海量化”分析,初步明确了该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主犯谢某、刘某、胡某等人相继浮出水面。

近30天数字货币搜索指数整体同比上升762%:金色财经报道,百度指数数据显示,近30天区块链搜索指数整体日均值为4859,整体同比上升1%,移动同比上升2%;近30天比特币搜索指数整体日均值为27263,整体同比上升30%,移动同比上升32%。近30天数字货币搜索指数整体日均值为9889,整体同比上升762%,移动同比上升726%。[2020/5/7]

通过侦查工作,建湖精确掌握了以刘某为首的该涉嫌犯罪团伙的基本情况,并摸清了该团伙位于广州、上海、安徽滁州等地的藏匿窝点。办案民警对该团伙的组织架构、人员基本信息、活动规律地点等进行深入摸排,最终将以刘某为首的平台成员和活动区域逐一锁定。

声音 | 梦网集团:将提前布局研究深圳数字货币与移动支付等创新应用:梦网集团(002123)透露,公司一直在加强区块链技术的战略部署。公司可信云基于区块链已经实现了通信反,以及全球运营商的短信计费平台。此外,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中提到,支持在深圳开展数字货币研究与移动支付等创新应用。公司将密切关注政策导向,提前布局研究。(全景网)[2019/9/17]

鉴于该团伙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点分散、抓捕难度大等不利因素,建湖预先制定了周密的抓捕方案和紧急情况的应对措施。2020年12月,建湖兵分五路,用时一个多月,在广州、上海、安徽滁州等地相继抓获以刘某为首的14名犯罪嫌疑人。

经营不善另寻“出路”

2001年,胡某大学毕业后,南下广州创业,白手起家成立一家网络科技公司,从事网络软件研发。经过几年发展,这家公司逐步成为一家拥有58名员工、在业内小有名气的公司。

2018年3月,公司出现资金困难。脑筋一向灵活的胡某,便让技术人员刘某、吴某研究区块链合约技术,试着寻找一些赚钱的项目。当年6月初,柚子币在区块链主网上线之后,胡某发现使用柚子币作为交易媒介的网络软件最赚钱,便决定成立“Biggame”平台。

办案民警调查发现,这家公司的第一款游戏叫做“乐透”,但是上线后游戏受众并不多,没有赚到多少钱。后胡某认为游戏没有盈利的主要原因是产品推广不到位,随即找到其大学同学谢某负责推广运营,并约定他们俩和刘某为该项目的3名股东,其中刘、谢两人各占10%股份,胡某占80%股份。

在谢某的主持下,英文版的平台界面很快上线运行。他还招募了英语专业八级的高材生李某作为平台的翻译和客服。平台受众面扩大,他们的收益也随之大幅提高。尝到甜头的胡某立即又组织开发了掷骰子、红黑大战等游戏。很快,“Biggame”平台风靡币圈,交易量逐渐高居柚子币公链日交易额榜首。

躲避打击只做幕后研发

侦查发现,胡某团队始终龟缩在香港进行产品研发和平台维护,自以为这样就可以逃避法律制裁。

审查中,犯罪嫌疑人刘某对开设虚拟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2018年6月至2020年12月期间,胡某因其经营的公司急需周转资金,便伙同刘某、谢某,组织余某、李某等11名技术人员,通过区块链合约技术开设网络,以虚拟币作为下注媒介,为他人提供非法平台,从中抽头盈利,交易额达4.2亿余个虚拟币,价值人民币80亿元;违法犯罪所得达309.5万个虚拟币,价值人民币6000余万元。目前,已退出现有赃款柚子币、比特币等130万余个。建湖还查封了胡某名下涉案房产两套、汽车1辆及刘某名下涉案房产1套。

案件审查中,建湖对后台数据分析发现,深圳、厦门有两家数字货币交易所在为刘某等人提供推广引流和资金结算服务,从中抽成,累计折合人民币540余万元。今年1月15日,在部“净网2021”专项行动中,建湖再次对该涉嫌为提供条件的两个犯罪团伙进行集中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经查明,该平台参人员达7.3万余人,涉及境内外17个国家和地区。

提醒,机关将依法持续对于网络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广大群众要积极参与配合,发现可疑线索及时举报,而不是心存侥幸、深陷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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