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从四川比特币抢劫案看定价问题 两高应出台司法解释

吴说作者|火小律

本期编辑|ColinWu

日前四川乐山市中区法院判决一起比特币抢劫案。

2020年10月,被告人梁某无力偿还外债,伙同被告人王某友、袁某抢劫其朋友之妻骆某玲账户内的比特币。三人冒充生鲜外卖送货人员,将被害人诱至停车场,并带至一空地,采用暴力、威胁方式强迫被害人登录手机“火币交易所”APP账户后,将账户内29.0004844个比特币和1258.04064个以太币转入自己账户。次日,梁某、袁某售卖比特币未果。遂报警投案自首。

最终法院判决三名被告人犯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到十年不等,并处罚金。

这个判决很有意思,尤其是涉及到价格鉴定部分。经乐山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本案被抢走的比特币价值人民币264.48万元,以太币价值人民币334.31万元。

之前的Plustoken案,盐城物价局曾对涉案虚拟货币做出了对应法币的估价。当时判决一出,火小律就和朋友讨论过,民事判决中都很避忌虚拟货币和法币的对价问题,但刑事判决却公然对虚拟货币直接定价评估,是不是很矛盾。

想起火小律仍在体制时,曾经历一起涉以太币的案件。当时业界对虚拟货币的性质没有太深入的研究,究竟属于商品、虚拟财产、数据还是其他,众说纷纭,公检法三家都很头疼,开了多次内部研讨会,最终还是认为根据监管层文件,不能轻易定价处置。

这事虽然已经过了好几年,但不可否认,时至今日,仍有不少刑事案件承办人对监管层的政策并不熟知,也不了解相关的民事判例。加上网络信息的不断炒作,本能的认为虚拟货币价值高昂,尤其是主流货币。一旦发生类似案件,通常都会直接考虑定为侵财犯罪,那么,物价局鉴定便成了必经的办案流程。

说实话,这个趋势必须引起重视。

关于虚拟货币和法币的价值转换问题,民事判决相对谨慎。圈内人基本都有共识,民事判决中,币本位更容易获得法院支持,法币本位属于禁忌。

典型的两起案件。一起是去年上海一中院一起返还比特币案件,该案中法院明确CoinMarketCap.com网站并非我国认可的虚拟币交易价格信息发布平台,不能将该网站上比特币的交易价格数据直接作为损失的认定标准。另一起是深圳中院一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该案中因为仲裁裁决直接参考okcoin.com网站公布收盘价将涉案BTC和BCH兑换成人民币,等于变相支持了比特币和法币的兑换、交易,被法院认定违反政策文件精神,最终撤销了上述裁决。

回到刑事案件,其实无论是民事、刑事案件,都应该尊重监管层的政策文件,保持基本的统一性。在民事判决谨慎回避法币本位的大背景下,刑事判决却一再直接对虚拟货币直接定价,显然是不妥当的。更会造成公众对司法混乱的认知。期待两高尽快出台相关司法解释,规范币圈法律案件处置。

欢迎阅读吴说报道精选:火币独家报道、币安独家报道、比特大陆系列、监管与冻卡系列、Filecoin系列、币圈乱象揭弊、矿场监管动态等

****

****

风险提示

****

根据银保监会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请读者遵守所在地区法律法规,_本文内容报道不对任何经营与投资活动推广进行背书,请投资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吴说区块链刊载内容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复制等,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_

免责声明:作为区块链信息平台,本站所发布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链闻ChainNews立场无关。文章内的信息、意见等均仅供参考,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实际投资建议。

本文来源于非小号媒体平台:

吴说区块链real

现已在非小号资讯平台发布217篇作品,

非小号开放平台欢迎币圈作者入驻

入驻指南:

/apply_guide/

本文网址:

/news/10104690.html

免责声明:

1.资讯内容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应独立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

2.本文版权归属原作所有,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非小号的观点或立场

上一篇:

看一下比特币相关性得分及其对投资者的本质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 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 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 多谢。

链链资讯

USDTARM:Swarm矿机是什么?BZZ怎么样?

超级利好:多家交易所上线swarm现货,bzz开盘大涨1200%!Swarmbzz主网正式上线,开盘价格1.9美金,最高涨28美金。同时官方发布了1.0.0主网正式版本bee程序.

[0:0ms0-4:230ms